体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
根据院发(2011)80号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学院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采购领导小组成员
(一)组长:院长
(二)副组长:分管副院长
(三)组员:场馆中心主任、副主任、教研室主任
二、采购请示要求
(一)年度采购计划内项目:(1)递交采购申请书、(2)填写采购申请表
(二)非年度采购计划项目:(1)递交采购申请书、(2)填写采购申请表、(3)递交采购项目论证报告;
三、采购审批流程
(一)易耗商品项目
(1)0.2万元及以下采购项目
申请采购部门提交采购请示→场馆中心内务部核查库存情况反馈分管领导→分管领导审批→场馆中心外务部经办购买→学院领导签字→申请教研室/教师验收→场馆中心内务部登记入库。
(2)0.2万元以上、1万元以下采购项目:
申请采购部门提交采购请示→场馆中心内务部核查库存情况反馈分管领导→分管领导审批→场馆中心外务部询价3家以上供
货商→采购领导小组“审标”→学院领导签字→场馆中心外务部经办购买→申请教研室/教师验收→场馆中心内务部登记入库。
(二)固定资产商品项目
申请采购部门提交采购请示→场馆中心内务部核查库存情况反馈分管领导→分管领导意见→学院领导审批→场馆中心外务部填写表格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→申请教研室/教师验收→场馆中心内务部登记入库。
体育学院
2015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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